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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: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
为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血液安全供应,11月17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《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》,其中明确规定,献血服务场所如接待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,需要在独立空间进行。同时,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,体温超37.3℃献血者也将暂缓献血。
在补充征询内容中,如献血者出现过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,建议暂缓献血,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:
(1)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;
(2)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;
(3)曾经与新冠病毒感染者,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;
(4)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居住史;
(5)曾接受流感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。
同时,建议健康咨询时,对仅有偶尔咳嗽等常见情况加以甄别。
另外,对于曾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,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。如献血者出现体温≥37.3℃,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献血者暂缓献血,安排其离开征询现场,并提醒献血者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。
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,如献血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,献血者须及时回告血站;血站应当有专门部门负责接受献血者回告,接到回告后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。
在献血服务场所的清洁与消毒方面,指引特别提出,献血服务场所如接待新冠肺炎恢复期血浆捐献者,需要在独立空间进行,加强防护并对血浆采集的座椅、家具、操作台面、仪器设备等可接触到的表面和操作人员手部追加清洁消毒。
同时,要尽可能采用预约献血,控制同时段献血人数,团体献血尽量减少陪同人员。献血者之间距离保持1米以上,有条件的可间隔使用操作位。社会志愿者参与工作时,应当掌握志愿者健康状况,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,根据疫情状况做好个人防护。必要时可暂时减少社会志愿者参与献血服务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广泛呼吁民众献血,要积极开展预约献血,并统筹安排团队献血、预约献血者,分段分时分流合理安排献血人数,避免人员过于集中。
点击【阅读原文】可查看《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》
来源:综合自国家卫健委网站、北京日报、天津广播
编辑:黄攀连
校对:耿静
审核:叶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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