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看原文
其他

第二届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南湖论坛预通知

青苗法鸣信息中心 青苗法鸣 2022-03-20

您的招募需求,我来扩散

(发布信息,请点这里)

第二届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

南湖论坛预通知


为促进地方立法基础理论与实务研究,为“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以良法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”目标提供智力支持,第二届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南湖论坛拟于2021年6月在武汉召开。论坛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、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(中南财经政法大学)、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、《当代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》编辑部共同主办。论坛面向全国各省市的地方立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者征集稿件,诚邀各方专家共同探讨地方立法领域重大议题。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预公告:


一、论坛议题

论坛议题包括但不限于:

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地方立法

《立法法》制定与修改以来地方立法回顾

十四五规划期间地方立法展望

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地方立法 

大数据、人工智能与地方立法

地方立法与社会治理

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地方立法

地方立法精细化的理念与技术

地方立法智库建设与人才培养


二、论坛规则

(一)参会论文应与论坛主题相契合,论文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,提交论文请参照《法学引注手册》的注释、格式要求。

(二)本论坛将由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(中南财经政法大学)、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和《当代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》编辑部组织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。论坛拟设“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南湖论坛青年论文奖”,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评出一等奖论文1-3篇,二等奖论文4-7篇,三等奖论文7-9篇。本论坛闭幕式时进行颁奖,颁发证书及相应奖励。

(三)本论坛的获奖论文和主旨报告论文可推荐至《当代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(2021)》辑刊公开发表,并付稿酬。


三、会议时间和地点

论坛拟于2021年6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(南湖校区)举行,具体时间和会议地点待确定后于《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》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。论坛举办形式视疫情防控情况而定。


四、联系方法

联系地址:

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(南湖校区)文治楼807办公室。

联系人:

胡弘弘   13667196557         

付   婧   18672357906

彭   凯   18215558259         

田骥威   18392659661 
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次论坛将邀请湖北省法学会相关领导、地方人大立法实务部门相关领导、相关专家,《法商研究》《法学评论》《中南民族大学学报》等核心期刊的专家代表莅临指导。

(二)论文提交截止时间:请参会人员于2021年5月7日之前提交论文至会务邮箱:tpllhuiwu@126.com,提交参会回执时间另行通知。论文提交请使用“.doc”版本。来稿文档命名格式为“第一作者+论文题目”,邮件名格式为“南湖立法论坛+第一作者姓名”。请于文末另附页提供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地址、联系电话、邮箱等内容。

(三)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,住宿费、往返交通费由参会人员自行承担。 
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

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(中南

财经政法大学)

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
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

《当代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》编辑部

2021年2月8日


附件:

推荐阅读

【法条解释】2021《新春特别法》经审议通过
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》正式发布
困于“祖宗之法”的赵宋王朝
从判例中发现拐卖妇女、儿童罪的司法逻辑

投稿邮箱:qmfmbjb@163.com

主题篇幅体例

青苗学人交流群

长按扫描二维码添加青苗微信号,加入青苗学人交流群,一同交流、分享!


信息编辑 ✎ Rachel

排版编辑 ✎ 煜   雅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